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疏通车、电动扫路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日照市郑州路79号
二、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疏通车、
电动扫路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RZK2014-009
项目内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疏通车、电动扫路车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其中第一包:疏通吸污车1台;第二包:电动扫路车5台,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供应商不得对所报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地区有分支机构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开发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由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注: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两个包进行投标,兼中兼得。